关于组建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的通知
2021-05-10 04:53:20来源:类型:编辑:
为规范开展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20〕49 号)文件相关规定,拟将组建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以下称高评委专家库)和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以下称中评委专家库)。相关专家库专家征集遴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委会的专家应有相应的学术、技术背景,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和公正性,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办事公正,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及以上的职称,高评委专家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副高职称须满3年,中评委专家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中级职称须满3年;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在安防行业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专家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按相关条件申报填写相应的高评委专家库专家推荐表、中评委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填写完整,必须经单位同意推荐盖章。
2 、在1月31日前将纸质推荐表原件,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寄送至协会专家办,电子版推荐表发送至电子邮箱zjafxhzjb@126.com,并扫描二维码提交申报信息。
高评委专家申报信息表
中评委专家申报信息表
3、各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专家遴选条件、入库数额等相关要求,遵循“择优”推荐原则,确定高评委专家库、中评委专家库人员名单并报送省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的入库名单不对外公布,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到入库专家。
联系人:张婷婷 联系电话: 0571-56078188-7002
报送地址: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协会专家办(杭州市西溪路小龙驹坞79号)
附件:
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2021年1月7日





